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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春雷”行动 护航基层药品经营使用安全

来源:高台县市场监管局 作者:李菊霞 发布时间:2025-04-16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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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高台县市场监管局在“春雷”行动中,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监管,强化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查严控药品安全风险,夯实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成果,护航基层药品经营使用安全。

柔性执法,助企改过免处罚。将柔性执法理念融入到药品监管执法过程中,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将过去单纯靠打击、处罚的硬性执法方式转变到警示、监管、指导等管理服务中来,通过现场指导、批评教育、劝诫、警告、引导、行政建议、行政约谈、强化培训等方式,帮助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及时纠正轻微违法行为。

隐患自查,风险防控走在前。落实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开展药品风险评估和防控工作,每季度对评估确定的风险清单逐项列出风险项目、风险控制措施、整改时限、风险防控成效等内容,在经营场所或药房、仓库等醒目位置公示风险防控清单,促使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主动排查风险、发现风险、管控风险,着力提升药品质量安全风险自控能力 ,及时消除药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严肃查处,树立典型显威严。对于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及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单位或严重危害公众健康、故意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处,重点核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未按照“先方后药”流程进行处方的调配、审核、流转,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的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抓典型案例,树反面标杆,依法严惩,形成强大震慑力,既体现法治温度,又彰显法律权威,从而有效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至目前,开展约谈培训2场次,检查药械经营企业52家(次)、医疗机构67家(次)、化妆品经营单位58家(次),发现风险隐患31条,指导规范23条,警告2家,立案查办涉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的案件6起,收缴罚没款3.99万元。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药品安全风险排查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参与监督,进一步共同维护药品市场秩序,把好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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